家庭护理师是指获得雇用批准去加拿大照顾小孩 , 老年家庭, 或照顾残疾人, 她必须和这样的私人家庭住在一起的人。 在从事两年专职工作以后, 她们可以在加拿大国内申请永久居留身份。
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成了等同于加拿大中学毕业水平的教育证明 , 六个月的相关培训证明, 或12个月与照顾人工作有关的经验。 申请人也必须有一定的英语或法语听、说和阅读能力以便能在一个家庭独立完成护理和照顾工作。
加方家庭不希望家庭护理师有未独立的孩子陪同前往。加拿大的移民政策是在家庭护理师被雇用的两年之内不发给家庭护理师的未独立孩子访问者签证。
首次的雇用批准期限是一年 ,且针对具体的工作和具体的雇主。 雇用批准期限一共不超过三年。 虽然在考虑申请永久居民前仅仅要求家庭护理师完成两年的专职雇用工作,但是这三年的期限可以给他们留些余地去弥补她的失业期, 患病期, 假期或产假。
1、资格要求
加拿大家庭护理师项目的目的是在缺少加拿大人填补这个家庭护理师职位的时候让外国的工人去加拿大做家庭护理师。 成功的申请者会得到一份加拿大的雇用批准证明准许她们在加拿大做家庭护理。 雇用工作两年以后 , 这两年工作必须在到达加拿大的三年内完成, 申请人可以向加拿大政府为其本人, 配偶和他们的孩子申请永久居留身份。
2、满足雇用条件
要想成为合格的家庭护理师必须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
A、成功地完成等同于加拿大的高中教育。这项要求有助于两年以后申请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请人能够在劳务市场上顺利找到工作。
B、具备6个月的脱产培训或12个月的和做家庭护理师工作有关的雇用工作经验。可以是在幼儿园或小学的工作经验, 或者是在老年护理, 儿科护理,紧急救助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经验。可以把完成的培训作为正规教育的一部分。工作经验的标准是必须已经完成了一年的专职雇用工作, 包括被一个雇主连续雇用至少六个月时间。这个经验必须是从向签证官递交申请雇用批准前一天算起在三年内获得的。
C、能够听,说,读和理解英语或法语。必须能在家里独立工作。例如:能联系急救服务以及能理解药品说明, 而且也能到家庭以外去和别人交流。
还有一个重要的要求就是雇用者必须住在雇主家里。 家庭护理的出现只是因为缺少加拿大人从事这类居家护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