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庭护理师 (Live-in Caregiver) 招生简章
一、 家庭护理师 是指获得雇用批准去加拿大照顾小孩 , 老年家庭, 或照顾残疾人, 必须和这样的私人家庭住在一起的人。 在从事两年专职工作以后 , 她们可以在加拿大国内为其本人, 配偶和他们的孩子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枫叶卡。
二、资 格要求 要想成为加拿大家庭护理师只须满足以下三项要求即可 :
18-50岁女性,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具备 1年全职护理或幼教工作经验
具有一定英语或法语交流能力,能够听、说、读和理解基础英语或法语。
三、办理程序
获得加拿大雇主雇用 首先为合格的申请人在加拿大找到海外雇主 , 通过协商工作条件和待遇 , 依照法律规定签署劳动合同。
加拿大政府对雇用的批准 由加拿大律师代理海外雇主向加拿大人力资源部递交雇用海外劳工的申请。加拿大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者条件和雇主情况,审批海外用工申请。
加拿大使馆工作签证 最后一步 , 向加拿大驻华使馆签证处递交申请工作签证的相关资料。通过面试和体检,签证官将最终决定申请人是否可以 获得一份加拿大工作签证。
四、工作条件及待遇
到达加拿大后即可申请社会保险卡及医疗保险卡,受加拿大劳工法与失业金制度的保护。
在多伦多或温哥华工作,每小时工资 9加币(1加币对于7元人民币)。
每周工作 5天,总计40-44小时,超时工作要征得本人同意,并每超时一小时付1.5倍工资。
要在雇主家食宿,食宿费从工资中扣除;政府规定从工资中扣除的食宿费不能超过每周 85.25加币。所以, 月净收入约为 8000—10000人民币。
住房条件是一人使用的独立住房和卫浴设备,有冷暖空调、电视、电话、网络及其他基本生活设施。
工作满两年后可以申请全家转为绿卡居民;享受加拿大居民的权利;儿童 18岁前免费教育及领取营养费;读大学学费优惠;享受终生医疗免费及各种社会保障。
五、所需材料
学历证书 / 毕业证书原件,翻译件
护士资格证明(如果有)原件,翻译件
相关培训证明(如果有)原件,翻译件
原工作经历的雇主证明信(中、英文)原件
原工作经历的雇主推荐信(中、英文)原件
个人简历(中、英文)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有代表性的工作照片 ( 尽量提供 )
无刑事犯罪公证原件及复印件
1 寸和 2 寸护照照片各 6 张
六、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七、办理流程
加拿大家庭护理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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